各市(州)人事局、质量技术监督局,省级有关部门:
根据原人事部、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《关于印发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〉、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〉和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核认定办法〉的通知》(国人部发〔2003〕40号)精神,按照原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《关于做好2008年度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》(人考中心函〔2008〕11号)的安排,结合我省实际,现就做好2008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考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:
一、考试时间和科目
2008年度全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时间定于2008年9月6-7日举行。
9月6日上午:8:30-11:30 考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
下午:2:00-5:00 考设备监理合同管理
9月7日上午:8:30-11:30 考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
下午:2:00-6:00 考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
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为滚动考试,考试成绩实行2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。参加全部4个科目考试人员必须在连续的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;免试部分科目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,方可获得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证书》。
二、 报考条件
(一)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按照《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》规定评聘为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,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,可申请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:
1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中专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20年。
2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专科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5年。
3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大学本科学历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10年。
4.取得工程技术专业硕士以上学位,累计从事设备工程专业工作满5年。
(二)凡符合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报名条件,并于2002年底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,可免试《设备工程监理基础及相关知识》和《设备监理合同管理》2个科目,只参加《质量、投资、进度控制》和《设备监理综合实务与案例分析》2个科目的考试。
经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及港、澳、台地区的专业人员,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上述报考条件的,也可报名参加注册设备监理师执业资格考试。
三、 报名时间及程序
(一)报名时间
我省报名时间统一定于2008年7月2日至7月20日,网上相片质量审查时间定于7月3日至7月22日,资格审查和缴费时间定于7月3日至7月23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