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报讯 (记者郭晓明 实习生王冬齐)黄小姐在和合谷取餐后摔倒,热饮将她的右小腿烫伤。黄小姐认为和合谷没尽到对顾客的安全保障义务,起诉和合谷索赔3.8万余元。昨天,西城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。
开庭前,黄小姐掀起裤脚,她的右小腿皮肤有大面积瘢痕,并布满黑色色素。黄小姐说,烫伤发生在去年11月24日,她和家人到西单中友大厦地下一层的和合谷餐厅吃饭。她点了一杯热柠檬汁,取回途中,因地面湿滑摔倒,热柠檬汁洒到了右小腿上。她随即打车到医院,经诊断全身3%浅2度烫伤。住院期间,和合谷公司负责人曾到医院探望,称会作出合理赔偿。出院后,和合谷称只赔付1000元。
和合谷的代理人拿出了事发当时的监控录像,称当时地面并不湿滑,黄小姐是自己摔倒的。摔倒后,黄小姐没有向工作人员反映,而是自己离开了。因此,和合谷没有过错。该代理人称,他们经过咨询,黄小姐的伤情其实非常轻,“抹点什么就好了”。他们认为黄小姐的索赔数额过高。该案没有当庭宣判。